【48812】葫芦岛人留意这些螺类、贝类!慎重食用简单中毒
时值夏日到来,为保护社会安稳和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葫芦岛市农业归纳行政法律队于5月24日、25日展开了“夏日贝类质量安全专项法律检查举动”。
活动期间,农业归纳行政法律队下发了《关于夏日高温时节禁止捕捉、出售、加工和食用贝类织纹螺的告诉》。先后对葫芦岛市水产品批发商业商场、大型水产品超市、小乌码头渔港、台里东港码头号进行了法律宣扬活动,发放、粘贴相关宣扬材料80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市民夏日食用贝类的安全意识。
据了解,贝类具有特殊性,有些贝类高温时节滤食有毒藻类能够富集毒素,食用后可导致中毒事件产生。为此法律人员特别提请广阔市民,一是全面禁止食用贝类织纹螺,织纹螺(俗称海锥)在高温时节食用极易产生中毒逝世,要求做到不捕捉、不出售、不食用,如发现将依法处分直至追查法律责任。二是继续重视贝类海虹(贻贝),2016年“秦皇岛海虹中毒事件”曾影响葫芦岛市,提示广阔市民慎重食用外来海虹,防备中毒事件产生。三是科学食用大宗贝类:高温时节提示很多购买的人慎重食用贝类,做到非鲜活贝类绝不食用,如产生疑似贝类中毒要及时到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