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从常州寄送一箱大闸蟹给我,邮政快递发货到了宁波后一直没送上门,等到我自己去提货,8只大闸蟹都死光了!”读者姚女士昨天向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反映,她另有几个本地朋友都是顺利收货的,就她那里出了问题。她认为,邮政部门有责任对她的损失进行赔偿。
姚女士家住鄞州薛家附近。她和记者说,10月27日,江苏常州的一个朋友通过EMS邮政快递,给她寄送一箱阳澄湖大闸蟹。她在28日下午2点多查询,得知货已到宁波。她拨打11185邮政热线,被告知“很快”就可以送到。但一直到她当天下班回家,货还是没送到。
29日上午,她见货还没送过来,又拨打了咨询电话,接线员说下午可以送到。但到了下午4点还是不见货到,她打了好几个电话,总算问到负责送货最后一道环节的鄞州布政邮政所的电话。
“没想到,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诉我,当天送不过来了,要等到星期一工作日再送。”姚女士当时真急坏了,立即告诉对方,这一箱货是大闸蟹,哪能放那么久。可对方说,当天人手不够,车也坏了,“要不你自己来提货。”
姚女士说,给她寄送大闸蟹的,是生意场上的一个朋友,宁波本地另有7个朋友也有这份礼物,但大家都是及时收货并且收到的大闸蟹只只都是活的,惟独她那里误时才成了一箱死蟹。
“箱子外没有破损痕迹,箱子里装着冰块的瓶子也都好好的。这些大闸蟹肯定是因为耽搁时间太久才死了。”她当场跟邮政所工作人员交涉。
她提出,邮政快递收费44元,而且货物外包装上清清楚楚写着“大闸蟹”,一看就必须要知道不宜久放,但邮政所工作人员却不抓紧时间送货,还让客户自取。“到货时间耽搁,活蟹变死蟹,邮政所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布政邮政所的工作人员这样跟她解释:大闸蟹这些活物是不能邮寄的,本来就违反了规定,收到死蟹的责任在于发货方;而且,快递面单上没写明箱子里装的是大闸蟹,否则肯定会作特快处理的。
记者昨天联系上布政邮政所时,一名女工作人员跟记者说:“28日货到宁波,29日送,这是没错的。虽然箱子外有大闸蟹字样,但我们不知道箱子里装着什么。可能是食物,可能是衣服等,快递面单上并没写清楚……”
另外,她还补充说,29日当天,邮政所的投递车不巧出了故障,所以没能及时送货,现在只能向姚女士说声“不好意思”。但由于这箱货的快递违反了程序,错在发货的常州邮政局,姚女士提出的赔偿相应的责任问题与布政邮政所无关。
姚女士不接受这一说法,并表示不签收货物,要求邮政所赔偿。邮政所表示,客户不签收,只能将货物退回常州邮政局。
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种活的动物(但蜜蜂、水蛭、蚕等除外)”确实是被禁止邮寄的。但记者通过网上查询,又获知江苏苏州等地为方便市民将当地名特产大闸蟹馈赠亲友、运送外地,曾开通过邮政快递业务。
“2009年、2010年确实开通过大闸蟹的邮政快递业务,但今年尚未收到通知。也就是说,目前还不能寄。”记者昨天咨询江苏邮政部门,工作人员这样答复。
记者随后咨询浙江11185邮政服务热线,答复是“大闸蟹这样的活物是不能寄出去的,但如果收到外地来货,肯定会按时送货”。
那这次大闸蟹之死带来的损失,谁来承担?昨天,记者咨询了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许丽阳律师。
许律师说,虽然国家邮政总局规定了不能邮寄的几种情形,但地方邮政局实际承接了有关的快递业务并收取快递费用,这一部门规章不妨碍客户和邮政局之间的合同关系的有效性,邮政局有义务向客户提供与收取费用相对应的服务。邮政局因种种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送达,并由此造成损失,就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但姚女士现在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大闸蟹的死亡和邮政所未及时送货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而且大闸蟹确实在禁邮之列,发货方也存在未标明货物类型等问题,因此发货方在这一事件中也有一定责任。
“朋友从常州寄送一箱大闸蟹给我,邮政快递发货到了宁波后一直没送上门,等到我自己去提货,8只大闸蟹都死光了!”读者姚女士昨天向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反映,她另有几个本地朋友都是顺利收货的,就她那里出了问题。她认为,邮政部门有责任对她的损失进行赔偿。
姚女士家住鄞州薛家附近。她和记者说,10月27日,江苏常州的一个朋友通过EMS邮政快递,给她寄送一箱阳澄湖大闸蟹。她在28日下午2点多查询,得知货已到宁波。她拨打11185邮政热线,被告知“很快”就可以送到。但一直到她当天下班回家,货还是没送到。
29日上午,她见货还没送过来,又拨打了咨询电话,接线员说下午可以送到。但到了下午4点还是不见货到,她打了好几个电话,总算问到负责送货最后一道环节的鄞州布政邮政所的电话。
“没想到,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诉我,当天送不过来了,要等到星期一工作日再送。”姚女士当时真急坏了,立即告诉对方,这一箱货是大闸蟹,哪能放那么久。可对方说,当天人手不够,车也坏了,“要不你自己来提货。”
姚女士说,给她寄送大闸蟹的,是生意场上的一个朋友,宁波本地另有7个朋友也有这份礼物,但大家都是及时收货并且收到的大闸蟹只只都是活的,惟独她那里误时才成了一箱死蟹。
“箱子外没有破损痕迹,箱子里装着冰块的瓶子也都好好的。这些大闸蟹肯定是因为耽搁时间太久才死了。”她当场跟邮政所工作人员交涉。
她提出,邮政快递收费44元,而且货物外包装上清清楚楚写着“大闸蟹”,一看就必须要知道不宜久放,但邮政所工作人员却不抓紧时间送货,还让客户自取。“到货时间耽搁,活蟹变死蟹,邮政所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布政邮政所的工作人员这样跟她解释:大闸蟹这些活物是不能邮寄的,本来就违反了规定,收到死蟹的责任在于发货方;而且,快递面单上没写明箱子里装的是大闸蟹,否则肯定会作特快处理的。
记者昨天联系上布政邮政所时,一名女工作人员跟记者说:“28日货到宁波,29日送,这是没错的。虽然箱子外有大闸蟹字样,但我们不知道箱子里装着什么。可能是食物,可能是衣服等,快递面单上并没写清楚……”
另外,她还补充说,29日当天,邮政所的投递车不巧出了故障,所以没能及时送货,现在只能向姚女士说声“不好意思”。但由于这箱货的快递违反了程序,错在发货的常州邮政局,姚女士提出的赔偿相应的责任问题与布政邮政所无关。
姚女士不接受这一说法,并表示不签收货物,要求邮政所赔偿。邮政所表示,客户不签收,只能将货物退回常州邮政局。
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种活的动物(但蜜蜂、水蛭、蚕等除外)”确实是被禁止邮寄的。但记者通过网上查询,又获知江苏苏州等地为方便市民将当地名特产大闸蟹馈赠亲友、运送外地,曾开通过邮政快递业务。
“2009年、2010年确实开通过大闸蟹的邮政快递业务,但今年尚未收到通知。也就是说,目前还不能寄。”记者昨天咨询江苏邮政部门,工作人员这样答复。
记者随后咨询浙江11185邮政服务热线,答复是“大闸蟹这样的活物是不能寄出去的,但如果收到外地来货,肯定会按时送货”。
那这次大闸蟹之死带来的损失,谁来承担?昨天,记者咨询了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许丽阳律师。
许律师说,虽然国家邮政总局规定了不能邮寄的几种情形,但地方邮政局实际承接了有关的快递业务并收取快递费用,这一部门规章不妨碍客户和邮政局之间的合同关系的有效性,邮政局有义务向客户提供与收取费用相对应的服务。邮政局因种种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送达,并由此造成损失,就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但姚女士现在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大闸蟹的死亡和邮政所未及时送货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而且大闸蟹确实在禁邮之列,发货方也存在未标明货物类型等问题,因此发货方在这一事件中也有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