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商检查成果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合格率625%

2024-11-25 10:07:17 新闻中心 1

   2010年第四季度,辽宁省工商局托付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查验院对沈阳、鞍山、辽阳等市流转领域内的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32个批次,12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7.5%。

   本次检查对门窗型材的加热后尺度改变率、主型材的落锤冲击、加热后状况、拉伸冲击强度及维卡软化温度等项目进行了查验。成果显现,12个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拉伸冲击强度目标均不过关,占不合格产品的100%;10个批次落锤冲击目标不过关,占不合格产品的83.3%;5个批次加热后尺度改变率目标不过关,占不合格产品的41.7%。

   拉伸冲击强度和落锤冲击是衡量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产品质量的两项重要目标。这两项目标不合格,会导致用其产品出产出的塑钢窗全体强度下降,给修建工程质量形成巨大的危险。形成这两项目标不合格的底子原因是出产企业由于商场行情报价竞赛而削减相关本钱,在出产配方中增加了碳酸钙的份额,导致产品耐性下降。而加热后状况目标与门窗的密闭性有密切关系,我省四季温差较大,特别冬天温度较低,热胀冷缩作用显着,顾客一旦选用不合格的型材,会影响房子的密闭性,必定形成冬天室内温度下降。

   辽宁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局进一步强化对流转领域门窗型材产品质量的监管,确保门窗型材产品质量,实在保护很多购买的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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